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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2010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2010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将会有所提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广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提高21.1%

具体调整标准为,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为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为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为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为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

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增幅为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13.56%。 >>详细

厦门2010年3月1起最低工资标准调至900元

具体调整标准为:执行第一档标准的为厦门市的思明等6个区,执行第二档标准的有22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标准的有28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标准的有28个县(市、区)。

同时,全省各地(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分别为9.60元/小时、8.50元/小时、7.50元/小时、6.50元/小时。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各类地区涨幅均超过12%

具体调整标准为,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2元调整到7.8元,二类地区从5.9元调整到6.4元,三类地区从5.0元调整到5.4元。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

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涨到960元

2月1日起,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现在的850元上调到960元,高淳、溧水两县从700元上调到790元。

东莞:最低工资由770元调至900元~1000元

自2008年东莞市将最低工资标准从690元调至770元至今,已近2年没有调整过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是造成近年来东莞招工难的主要原因。对此,市政协委员杨富寿建议,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770元调至900元~1000元。

四川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或春节后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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