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故意挡救护车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扣3分、罚款200元的惩罚。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事件回顾:最近济南公安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视频:2月28日下午3点半左右,济南北园高架桥上,一辆救护车鸣笛示意让路,一辆私家车并没有紧急避让遭到了救护车司机的怒斥!据救护车司机讲,私家车不但没有让路,甚至故意阻挡急救车。
如果交警调查属实,那么车主司机将面临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但是随后,有记者联系上了黑色轿车的车主,据了解,这是一辆单位的公用车,当时是由单位的司机驾驶的。
“我们没有故意不让道,是因为路上是个坡,司机不好加速,让不开。当时救护车的驾驶员态度挺不好的。(如果平时碰到救护车会怎么办)那个我们肯定要让啊。”
具体情况还需交警来调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