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近日,人大代表提出“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让业者有尊严,并出台政策,提高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就业者政府主导评分积分体系权重”。
对此,9月17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关于第20210698号建议的答复函》。该答复函成文于2021年8月18日。
深圳市人社局在答复函中表示,“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对制造业、服务业的宣传报道,积极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协调本市媒体开展宣传引导,为推动我市制造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答复函称,“经核查,目前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媒体在报道中对‘农民工’群体仍然使用‘农民工’表述。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采纳了‘农民工’表述。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中央主要媒体报道,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并指导督促本地媒体加大对来深建设者宣传力度。”
“农民工”这一称谓的争议
早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时任广东省作协副主席吕雷提交了取消“农民工”统一称“工人”的建议。200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认为“农民工”这一称呼不合时宜,应该取消。
另据《大河报》2012年1月报道,八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有歧视,应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此称谓,由此引发各方争议。
对此,北京语言大学施春宏曾在其2012年文章《农民工,该拿什么来称呼您》中指出,“‘农民工’一词本身并没有必然的歧视性色彩。但在当前的现实背景下,‘农民’问题成了国家的问题、社会的问题,到城里发展的‘农民工’同样也就成了国家的问题、社会的问题……对‘农民工’而言,折射出来的根本问题就是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乃至我们每一个人的根本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