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在我国多省合并实施。具体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1、参保对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和有意愿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业务。
(2)社保经办人员按要求受理相关业务,通过系统审核备案情况、缴费情况、纸质材料等,对于不满足条件的打印《业务办理告知单》,当面告知反馈给办事人员。
(3)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扫描上传相关纸质材料,形成电子档案。
(4)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并生成生育拨付单据。
(5)科室负责人审核生育拨付信息,查看相关电子档案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下一环节,即基金拨付人员,审核不通过的返还给前台受理工作人员,并告知原因。
不过一般企业职工只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公司,公司人事会帮员工走完这些流程的。
生育津贴实际计发数=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工资(元)÷30(天)×规定天数。
4、生育可报销范围。
注意,除了生育津贴外,生育也是可以报销的。
从怀孕至分娩住院期间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3个月内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以及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实施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