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文科类
理科类
体育类本科
(公办、民办)
(文化/专业)
艺术类本科
(公办)
艺术类本科
(民办)
本一
本二
本一
本二
统考
(文化/专业)
统考
(文化/专业)
男 生
女 生
音乐
美术
音乐
美术
分数线
341
311
340
312
206/110
206/100
168/200
215/180
163/190
211/170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招生办)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6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97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登记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1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196分/专业155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48分/专业15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4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