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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人杰"

姜人杰

姜人杰,1948年12月生,湖北大冶人,生于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1974年6月入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64年高中毕业后到震泽镇附近庙港公社红心大队插队务农。

1969年任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卫中学教师,文化站干部,公社党委宣传干事、委员。

1982年在费孝通推荐下,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派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三年。

1985年毕业后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

1987年任吴江县副县长,分管农业。

1990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2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委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2月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市政公用、邮政、电信、园林和绿化、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防震抗灾、人防等13大类工作,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1月在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年8月7日,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在短短三年的任职期间里受贿一亿多人民币,平均每天受贿近十万元,堪称共和国之最)

2005年1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罢免了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苏州市副市长职务。

2006年3月,经江苏省纪委指定,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姜人杰提起公诉。

2006年6月初至9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姜人杰受贿案。公诉人当庭指控:姜人杰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先后收受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千元的巨额贿赂。在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无论是单笔受贿数额的8250万还是受贿总额的1.0867亿,都可堪称是建国以来受贿这一职务犯罪之最。”

中共苏州市八次、九次党代会代表,中共苏州市委九届委员;苏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

儿子:姜荑,1979年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2001届毕业生。2002年10月,姜荑的“福海拍卖行”开业。到2004年4月姜家父子案发,在短短一年多里几乎垄断了苏州市的拍卖业。有资料证实,福海拍卖行的业务总量为8个多亿,纯利润就达4000多万元。

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此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审查,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姜人杰提出了上诉。

中新社南京十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陈光明)南京市检察院公布的三十起大案中披露的消息称,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逾一亿多元人民币。这件外界瞩目的大案首次得到官方正式消息证实。

姜人杰案发案已经有四年多时间,二00六年法院就开始对姜人杰案进行审理,其进展情况一直为外界所关注。南京市检察院二十二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三十年办理的三十件大案。姜人杰案成为其中之一,才披露了这一大案的准确信息。

姜人杰被捕前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十三个领域,同时兼任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二00一年至二00四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多家房地产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一亿零八百六十七万元、港币五万元、美元四千元。

有消息称,这其中受贿案中一笔为八千万,成为大陆被曝光贪官单笔受贿之最。

该案由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南京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此,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地审查,于二00六年三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姜人杰已经提出上诉。

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 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此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审查,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姜人杰被捕前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十三个领域,同时兼任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二00一年至二00四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多家房地产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一亿零八百六十七万元、港币五万元、美元四千元。

原苏州市的副市长,据说贪污了近1亿,一审判处死刑,他在职期间负责房产方面的,权利大的很.

姜人杰,1948年12月生,湖北大冶人,1974年6月入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64年在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心大队插队务农。1969年任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卫中学教师,文化站干部,公社党委宣传干事、委员。1982年入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1985年毕业后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1987年任吴江县副县长。1990年任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1992年任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任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委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2月任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2003年1月在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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