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发〔2008〕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夯实各项防疫措施,
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保障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公
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全力推进秋防工作
秋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
作,事关到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和城镇肉食品市场的稳定供给,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
定。各级政府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国家、对
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做
-2-
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到防疫组织、物资、人员三到位,防
疫工作经费、防疫员报酬、免疫反应死亡补助经费三落实,确保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
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已有成果,
全力以赴确保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力
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秋防任务全面完成
全市秋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月20日前全面
结束。秋防工作要按照“围绕一个核心,突出两个重点,夯实三
项措施”的工作思路,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各
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围绕一个核心。紧紧围绕全面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
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这个核心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高致病性猪蓝
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四个强制免疫病种必须做
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彻
底消除免疫空白和死角,确保免疫密度分别达到100%。
在做好四
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鸡新城疫程序免疫,保
证鸡新城疫防疫密度达到85%以上;要引导群众开展猪链球菌病、
狂犬病的免疫,重点做好猪丹毒、猪肺疫、弓形体等传染病的防
治工作。
2、突出两个重点。突出抓好牲畜标识加挂、突出抓好动物免
疫档案建立,全面推行牲畜标识管理制度。牲畜标识加挂是动物
-3-
及动物产品标识与可追溯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
充分认识强化牲畜标识加挂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加大牲畜标识
管理制度推行力度,千方百计为二维连续码牲畜耳标推行工作提
供支持,保证辖区内猪、牛、羊挂标率达到100%;要健全和完善
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在春季已建立起的乡、户免疫档案
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村级免疫档案,确保乡、村、户动物免疫建
档
保管,确保疫苗质量,确保全市疫苗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严密监测,综合防治,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动物检疫、疫情监测
等工作,做到重大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扑灭。
1、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严格按照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
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
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
作用,密切监视疫情动态,做好预警预报,及时发现疫情,消除
疫情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高致病性猪
蓝耳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必须立即按规
定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按规定程序报告。
-4-
2、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
堵防疫漏洞、及时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要切实加强对畜禽生
产、调运、交易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牲畜标识管理,
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坚决防止病害动物产品
流入市场。屠宰检疫工作要做到同步检疫、有宰必检,确保定点
屠宰场驻场检疫员上岗率100%、肉品上市检疫率100%。
白河、紫
阳、平利、镇坪四个省际间公路动物检疫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
度,采取以“查、堵、处”为主的综合管理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3、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
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演练应急队伍,
作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要严格按照《安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
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严禁畜禽及
相关产品流出疫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确保各项防疫措施有效落实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各
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共同推进。农业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