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之后一般找工作都比较难,不过还好国家有转业安置政策,那么2020年士官转业安置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网传军人转业安置被取消了是真的吗?如果政府不再安排转业安置,退役军人该何去何从?
士官转业安置随着自主择业退役金的不断提高,加上地方创业的环境好,军官走货币化安置,也是逐年上升的趋势,但计划分配由政府安置工作,仍是干部转业的重要路子。
当下,军队面临转业安置,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的军人群体,主要两大人群:一是符合转业条件的军队干部;二是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
退役军人安置方式
1、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安置地点
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已随军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的;(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2、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4、夫妇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安置政策
1、担任师级职务的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且军龄不满20的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2、担任团级职务的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的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3、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4、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5、国家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