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抱怨医院对其亲属抢救不力,年过半百的建筑公司老总 包某 采取拳击、脚踢的方式,毁坏医院 CT机 等仪器。案发后, 包某 赔偿了医院仪器修理费20万元,并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1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这一案件。
包某 家住海安县城。当年家境贫寒的他与妻子相恋后,开明的岳父母非但没有刁难,反而处处帮衬。从建筑工人干起,靠吃苦耐劳、肯动脑筋, 包某 成为了手下有几十个人的建筑公司老总。期间, 包某 夫妇一直与岳父母住在一起,家庭和睦。
2016年2月10日, 包某 的岳父身体不适到医院治疗, 包某 在医院陪夜两天后,妻子坚持让其回家休息。2016年2月13日晚, 包某 喊了几个曾到医院看望的亲戚吃饭。就在散场准备各自回家时, 包某 手机响起,电话里妻子声音惶恐而急促,说父亲突然昏迷,正在CT室抢救,情况很不好。
包某 一行立即赶到医院抢救室,发现仅有一名年轻医生在对其岳父进行胸部按压等抢救措施,一名护士在旁协助。“人命关天,医院就这两个小孩这样简单对待吗?”微醉的 包某 心生怨愤。护士向 包某 说明已通知内科、麻醉科医生赶来,但小护士的话没有平息 包某 上窜的怒气,其对医护人员恶语相向,同时抡起拳头,砸向 CT机 ,骂骂咧咧又踢了几脚后被同行的人拖出。到CT室门外,其又将过道旁消防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砸坏。
医院随即报警, 包某 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相关事实。
经鉴定,医院被毁坏的 CT机 零部件及火灾显示盘、 手动报警按钮 价值合计人民币5万余元。但 CT机 被损坏的部件不好单独修复,相关部件都要换置。其后,医院为维修 CT机 共花费19万余元,维修消防设备共花费3000多元,合计20万元。2月21日, 包某 赔偿医院20万元。
2016年6月2日,海安县人民检察院以 包某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海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 包某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赔偿了被害单位的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 包某 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承办法官张娅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某 对岳父的孝心本值得称颂,他对岳父治疗情况关切紧张也人之常情,但应遵守医院正常治疗秩序,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因一时冲动毁坏公共财物,从而触犯了法律,最终则难逃法律的制裁。冲动的代价令 包某 后悔不及,也应为大家所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