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假期习惯远游。到处走走看看。看看祖国大好河山的同时感受各地的风俗民情。这种开阔视野的旅游既是放松也是充实见识的一种方式。最近几年有一座旅游城市因为“宰客差评”遭人唾弃。好不容易随着时间流逝,人们逐渐忘了“青岛大虾”的闹剧,这又闹出个“崂山鲍鱼”!
2020年6月24日,山东青岛。几名游客在青岛崂山海里捡到一只活鲍鱼,游客们觉得好玩就拿在手里把弄。当他们准备离开时却被附近村民要价500元。从现场曝光的视频来看,游客不给钱就别想走,几名村民驾车堵在路上,一名老大爷追着游客“嘲讽不停。一会嘲笑游客“没吃过鲍鱼,不知道这东西的宝贵”,一会恶心顾客“穷鬼别出来旅游”。
此事一曝光立即引起网友气愤,不少网友气愤感慨:又是山东,又是青岛,而且又是崂山。(为什么说“又”呢,山东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不仅有山东大学,有青岛大虾,还有叫中国人滚出中国的洋老爷,有数百宗冒名上大学的案件,有最近沸沸扬扬的拆村并村,现在“又”有崂山鲍鱼)。这片土地作为孔子故乡,“好客山东”的名声已经毁成这样了吗?
随着舆论不断发酵,“崂山鲍鱼”的后续来了。据爆料者透露,当时村民拦住游客不让走的理由是,村民称这片海域被他们承包了。游客认为自己做为游客来崂山旅游,几天下来也没少消费。这只鲍鱼是自己无意中捡到的,没理由再另外付钱。更何况外面饭店一只加工好的鲍鱼也要不到500块钱。
村民大爷一听不乐意了,叽里呱啦说了一通,大意是游客没见过世面,只有没吃过天然鲍鱼的人才说这只鲍鱼不值500块。双方为此争执不休,最终还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游客认输交了80元脱身。后来游客联想到当年“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事件,越想越委屈的他报了警。现在是网络时代,这种宰客的丑闻一旦曝光,负面影响极大。
所以当地警方接报后很重视,当晚通知有关部门去处理。据爆料人透露,最终经过村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崂山风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调解,村民对他的行为道歉,并退还了80元钱。6月25日,街道办事处回应称:这片海域确实被那几位村民承包了,他们问游客要钱也不是不合理。只是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最终为大局着想,街道才督促村民退钱的。
本来这件事街道帮忙解决了是好事,事件的负面影响已经降到最低。结果街道这番回应一出,彻底把“崂山鲍鱼”闹出圈。作为一个旅游景点,没有游客,哪来的市场消费?前有“青岛大虾”后有“崂山鲍鱼”,这样动不动就要钱,以后谁还敢来这边旅游呢?如果这片海域真是村民承包的,鲍鱼当时又没有死,让游客放回去就好了,没必要“狮子大开口”要钱。几百块钱事小,旅游城市毁掉的名声事大。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非青岛人路过! 首先,我看到的视频大爷没说500啊,只是很生气的说我看不起你?那之前双方沟通的什么内容呢?正常人不会上来就硬怼别人吧!! 录视频的游客,反问的语气,跟一群人哄笑的态度,你们确定不是在调侃大爷,逗大爷玩的吗? 青岛我去过几次,别说市中心八大关大晚上没几个人逛了,崂山那么偏僻的地方你们大半夜出来溜达,别说黑灯瞎火的容易掉沟里,不怕山里蚊子多?你们是认真的吗? 我咋觉得录视频这个人有点处心积虑?
普通人别说些事了,就是被强拆都上不了新闻,这个录视频的人可不是一般人吧?
感谢邀请,我觉得私有财产不容侵犯,保护私有财产,是应该提倡的。
这个标题很巧妙,用一个“捡鲍鱼”这个词,让很多不熟悉鲍鱼生长环境和习性的网友,先去为主,都认为这跟快手上那些赶海行为,捡贝壳那么简单,其实不然。
好人先说下鲍鱼的生长环境和习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接着往下看。
鲍鱼一般是吸附在岩石上的,需要采用工具或小刀才能翘下来。而且需要有技巧,第一下没撬开它会立刻紧紧地贴住岩石,力量很大,所以不可能捡到。
其次我们说一下这个鲍鱼池子,这个承包地是很明显是有栅栏围起来的,小朋友都懂得不可以进去,所以视频中的游客如果想要进去,就得翻越栅栏,然后来到这些池子里。
而有的人就说了,那私人承包地怎么可以在景区里呢?你们可以看看下图景区的范围,整个景区覆盖范围很广,有居民在里面生活很正常,而且人家该拦的地方都有设置栅栏围墙,所以希望大家不要不了解情况就一味地指责。
加上以前青岛发生过“天价虾”事件,所以导致大家都以为又是一起游客被本地奸人讹诈的事件。所以希望大家能够不要着急下定论,不要一直抹黑青岛人民,而且视屏里的鲍鱼那么大,我觉得起码是养殖3年以上了,翘下来就死了,也不能放回去,而视频里那人还随手扔马路上,看着真的很气。
结束语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游玩景区就好好游玩,不要随意触碰景区的东西,这也是一种素质。而且希望大家在不明白事情真相时,不要随意攻击,网络暴力真的很可怕。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留言!
对青岛就没好印象,第一次去青岛下火车打车到朋友发的饭店,结果司机拉到一个地方就是单行道不能过去,让我们下车走几米就到,下车按司机说的位置找也没找到,找路人问说没在那一片,接着又打一个车又把我们往来的时候的路上拉,饭店就在离青岛火车站起步价的位置,去一次就不再想去第二次的地方,太坑人了
听说山东人去青岛都是找好酒店住下,然后自己去买海鲜找酒店附近的小餐馆加工,每样收十元加工费,再打一份青岛鲜扎啤,这样下来只需花很少的钱就享受一顿海鲜大餐。每年几乎都去玩一星期左右,大头花费基本上都是住宿,吃饭花钱还真不是很多。
自毁前程,占目前一点点小利,丟掉,以后大利,得不常失。我自已以到很多地方旅游过,但东北三省就是不敢去,之因,听说宰客非常历害。咱小小老百姓,经不起折(疼),所以,到如今都不敢去。
如果真是大海被人承包了,真是悲哀啊。如果捡到了鲍鱼,承包人劝游人放回去就是了,大多数出门旅游人都会听从的,什么要价5OO元才能放行,涉嫌敲诈,且坏了风景区名声,坏了游客兴致,坏了景区收入,当地应提高加强管理水平。来了就是客,怎么去为难客人呢?
这个满满的套路,是村民放在游客能看见或者捉到的地方,而且在不远处看着有没有人上钩,上钩了就去要钱,而且这海鲜也不是什么野生的,下次遇到这种牵涉到要钱的行为直接报警!还有提醒一下出门在外的游客,保护好自己财物,不要发生正面冲突,还有别去占便宜,这不是便宜而是套路。
要钱不是目的,是不是他们误会了游客,才会这样做的呢?还是查清楚一点吧,免得冤枉了别人
本来一开始看见这个热搜还挺生气,以为真有游客被欺负了,直到我看完当事人发的未剪辑视频以后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大家可以清楚的看见大爷作为一个青岛人一句比昂的这种脏话都没说,我觉得很客气了,一开始也是好声好气的商量,结果呐?游客一直叫嚣威胁老人,一点不好意思都没看出来,然后当天这伙人报警之后还直播了,在警察面前也承认了自己拿鲍鱼的行为,并且保证删除视频不传播,结果呐?恶意剪辑视频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他住的地方和拿鲍鱼的位置,是个村不是景区,这伙人半夜10点偷偷进村,说是游玩,就算你是无心的,没想拿东西,但是那个点我觉得大爷误会这伙人是小贼来踩点的也很正常,毕竟正常游客这个点会摸黑进村吗?正常人被误会了第一反应会是开直播吗?会是吆喝威胁别人吗?真的大半夜把我气到发抖,就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还有我搜索了一下和新闻视频里一样大的是240块左右一只,并没有漫天要价,视频34秒的时候大爷说明明是你们犯错,然后那个年轻人就大声吆喝压住大爷声音,这不就是想扭曲真相?
对这件事的看法,双方似乎都没有错。只是沟通不畅,双方的理解不同,角度不同,而发生一场不愉快的事情。
首先,从游客方说。其一他们可能不知道这片海域是被渔民承包的。其二他们捡到(或抓到)一只鲍魚觉得新奇而拿着玩,他们绝对没有偷拿渔民劳动成果的意识。
其次,从渔民方说。其一他们承包了这片水域,养殖的鲍魚是私产,别人拿了鲍魚是对他们私产的侵犯。其二,游客来游玩,经常有拿鲍魚的事发生。渔民很反感游客的行为。所以,要500元是对游客行为的惩罚。
最后,结局比较好,政府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处理。渔民退了款,道了欠。
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矛盾双方都应该换位思考,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就能互相理解,使矛盾得到很好的解决!
建议:目前,国家刚刚颁部了《民法典》,公民都要提高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意识。有不良的习惯做法要改进。比如游客应该知道鮑魚是在深海里生长,在渔民承包的水域发现了,肯定是漁民的劳动成果。如果喜欢应按价付款。
而漁民在游客拿了一只鲍魚不应要500元,实属讹人之举。可以讲明道理送给游客或等值收费。
当地相关部门应有明显的标志,提示游客渔民承包水域的海产品是不能拿走的。
我们现在是生活在和谐社会里,需要每个公民都要用自已的行动,为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正能量!
这个新闻,非常巧妙地在标题里用了「捡鲍鱼」这个词。
一个「捡」字,让大量不熟悉海边不熟悉鲍鱼生长环境和习性的网友,先入为主地脑补游客是像捡贝壳,抓螃蟹一样,误打误撞地,游玩着,在公共海域拿了个无主的鲍鱼。
再加上青岛大虾的前科,网友们自然本能地认定这又是一起游客被本地奸人讹诈的事件。
随便截了个图,属于很典型的看法,符合本能直觉。
作为一个挖过野生鲍鱼的人简单介绍下:(有错误欢迎指正)
沙滩上哼着小曲遛着弯是捡不到鲍鱼的……首先野生鲍鱼一般在海里礁石上,要么要潜水,要么必须卡着退潮有大片岩石露出来的时间去。(很多赶海视频是摆拍不可信)。其次鲍鱼必须携带工具才能挖,而且需要有技巧,第一下没撬开它会立刻紧紧地贴住岩石,力量很大。最后我国想找这么大个的野生鲍鱼真没有那么容易。
而人工养殖(不管是网箱饲养,还是围起来散养)都有明显的人工印记,说分辨不出养殖地和公共海域是不可能的。类似于你在树林里看到了养鸡场,硬说这是命运的奇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说不过去。
视频里这位养殖村民,因为认为自己被偷充满愤怒,口音浓重,又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是很吃亏的。很多人说他一会儿说“天然鲍鱼”,一会儿又说“承包的”,很矛盾,其实他想表达的是他的鲍鱼区别于网箱养殖,是比较贵的——但他表述不清楚,自然逃脱不了被嘲笑围攻的命运
我写这个答案,是因为看到昨天很多网友都对鲍鱼有认知上的误解,主要解释的两点在于,1鲍鱼和其他小贝壳是有差异的,不存在于大众沙滩。 2 人工养殖区域是肉眼容易判断的,不像很多网友以为的茫茫大海分不清。
具体到这个事件到底怎么定性,其实还需要进一步报道。比如事情到底发生在什么地方,现场环境挖鲍鱼位置是哪里,我们根据目前的信息,只能判断出是养殖区发生,具体是不是围栏里,都只是猜测。
有网友补充提出,养殖(散养)基地附近会有鲍鱼苗逃逸到附近岩石,游客可能是挖了这个鲍鱼。这就是个合理的假设。如果报道是这样写,大家的着眼点就会变成怎么界定这鲍鱼是养殖者所有,还是公共的。不会因为误会一边倒的嘲讽养殖者大爷,也不会直接认定为偷,更不会变成地域歧视之争。
负责的报道应该更多的展现事实的原貌,比如事件发生时间,区域,发生冲突的全过程,不清楚结论的,采用中性的中立的词语,不在标题轻易定性引导。新闻应指出是在承包养殖区,题目应为“游客称捡鲍鱼”,表达这是游客自称,不是官方定性。
那篇报道不管是文字还是视频,都是有误导的,没有做好,这是我写这个答案的初衷。
感谢大家的时间,祝您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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