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公告:2020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第二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222人公告,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5月31日下午17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快余杭教育发展,充实余杭教育师资队伍,拓宽优秀人才招引渠道,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经研究,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共222人,普高6人,职高10人,初中46人,小学101人,幼儿园59人(含定向培养幼儿园教师15人);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职教英语教师1人(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招聘)。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具有浙江省户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3)师范类本科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本科毕业生;(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幼儿园岗位);(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特殊教育岗位);(7)杭科院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培养生。
2.在职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其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在杭州市区(含萧山、富阳、临安)中小学、幼儿园任教;(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3)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非事业编制教师”必须在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有两年及以上相关任教经历。
3.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4.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职教口语专业课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一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根据所学的专业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见习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已经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紧缺岗位说明: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报考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的无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若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6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6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余杭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5月31日下午17时。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1日9时—6月3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3.网上调整报名
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9人的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的为1:2,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分数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1-9人的按1:3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为1:2,不足1:3或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和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和学前教育岗位的试讲(含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各占50%。
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由各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面试,招聘面试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分数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分数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聘用人员凭余杭区教育局行政人事介绍信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试用期(见习期)转正后服务满5年。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
区卫生进修学校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公示和聘用工作。
八、其他事项
1.“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根据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体检、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请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次招聘同时开通手机报名功能,移动端地址:。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 ”,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7.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
监督投诉电话:(0571)。
区卫生进修学校咨询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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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余杭区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已就业者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xls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7日
原标题: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hang.gov.cn/art/2020/5/18/art_1532253_43159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