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割让就只有一次(即下面的第二次),但历史上有三次分离:
1.台湾与祖国的第一次分离和回归
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西南安平湾,修筑赤嵌楼(今台湾台南)。后来霸占整个台湾。
1661年-1662年,民族英雄郑成功率众驱逐荷兰侵略者,台湾回到祖国怀抱。
1683年清廷命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进军台湾,台湾纳入清朝版图。第二年,清设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1885年,清设台湾省,巩固了祖国的海防。
2.台湾与祖国的第二次分离与回归
1895年,甲午战败,日本割占台湾;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回归中国。
3.台湾与祖国的第三次分离——台湾问题的由来与实质
1949年蒋介石败退台湾,在美国支持下,继续维持着—个所谓“代表全中国”的反共政治架构。自此,台湾再次陷入与祖国大陆的分离状态之中。
1950年,美国发动朝鲜战争,将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1954年12月,美国又与台湾当局签订了所谓《共同防御条约》,将台湾置于美国的“保护”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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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
1、基本史实
①1292年元朝政府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管理台湾
②1624年荷兰侵占台湾,侵占达38年之久
③1661年郑成功打败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
④1885年,清政府正式将台湾建为行省,派刘铭传任第一任巡抚
⑤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和澎湖列岛被割让给日本。台湾从此沦为日本殖民地达50年。台湾人民展开了反割台斗争(刘永福、徐骧等)
⑥1945年日本投降,国民党政府收复台湾
⑦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国民党政府退居台湾。造成海峡两岸分离状态至今
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下,1980年以后,海峡两岸出现一股和缓松动的暖风,民间交往的坚冰已经打破,回祖国大陆定居、探亲访友、采访观光的人员不断增多,通邮、通航、通商的限制逐渐放松,两岸交流日益频繁。不过,台湾岛内分裂倾向的发展和某些外国反华势力的干涉,并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的言论,严重阻碍着和平统一的进程。
2、台湾问题的由来
①台湾问题是国民党发动反共反人民内战的结果;②蒋介石在内战结束后,败退台湾,并在美国的支持下与大陆对抗,从而导致海峡两岸长期隔绝,分离的状态;③1999年李登辉抛出两岸关系是“国与国关系”的分裂言论,美国仍强调坚持《与台湾关系法》。陈水扁上台以后,延续李登辉的分裂路
3、台湾是中国领土的法律依据
(1) 国内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
②《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决不允许“台独”。
(2)、国际法
①《开罗宣言》中规定日本侵占的包括北东三省、台湾、澎湖列岛在内的中国领土必须归还
②《波茨坦公告》进一步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
③1972年中美上海公报中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1978年中美建交联合公报中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
④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证明世界上最权威的国际组织承认了“一个中国”
从国际法角度可以看出,在1945年后,台湾业已归还中国,不复存在主权问题,目前存在于海峡两岸之间的统一问题,在性质上是中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内政问题,而不是国际问题。同时,国际社会公认“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属于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是早被确认了的,具有国际法的效力,任何要将台湾从中国领土分割出去的做法和主张都是违反国际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