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你是特殊工种,单位不为你申报,你可进行特殊工种劳动仲裁。目前至少有40多个行业有特殊工种,有近千个工种。
二、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特种工种名录中关于煤矿是以下工种:
1、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2、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3、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4、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5、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扩展资料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参考资料
一、煤炭
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
二、冶金
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
三、机械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
四、化工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
五、石油
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26号)
六、水利、电力
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
七、轻工、纺织
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
八、建工、建材
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
九、电子
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5〕7号)
十、兵器、核工业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9〕劳总护字11号)
十一、医药、卫生
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试行《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国药人字〔86〕271号)
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定民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民航局字第400号)
十三、地质、地震、测绘
劳动部复地质部关于报请审批地质勘探工作有害健康工种名称的函(中劳护宇第134号)
十四、邮电、广播电视
劳动部复架空线务人员是否高空作业的问题(〔58〕中劳办字64号)
十五、造船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造船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作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号)
十六、林业
劳动部关于林业企业中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薪字第203号)
十七、渔业、水产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产业海洋捕捞、养殖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79〕劳总护字4号)
十八、粮食
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65〕中劳护事第55号)
十九、新闻出版
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
二十、城市建设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各行业第一批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建人〔1992〕61号)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参考资料:
特殊工种共有二十个。
1.煤炭:进入煤炭公司入职的、或是从事煤炭的开采等职务,均属于煤炭业。
2.冶金:从矿物中提取金属或金属化合物,用各种加工方法将金属制成具有一定性能的金属材料的过程和工艺。
3.机械:指凡用金属切削机床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工业部门。 狭义机械工业:指机器制造工业。通常多采用后者。
4.化工:化学工业包括石油化工(petrochemicals), 农业化工(agrochemicals), 化学医药(pharmaceuticals), 高分子(polymers), 涂料(paints), 油脂(oleochemicals)等。
5.石油:石油工业是开采石油 (包括天然石油、油页岩、天然气) 和对其进行炼制加工的工业部门。由油田地质勘探、油田开发和石油开采、输送、炼制加工等单位构成。
6.水利、电力: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
7.轻工、纺织:主要是指生产生活资料的工业部门。如:食品、纺织、家具、造纸、印刷、日用化工、文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业等。
8.建工、建材:建材工业是生产建筑材料的工业部门的总称。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
9.电子:电机电子业含电脑通信电子产品、电子零组件制造、电力机械器材设备制造,产业分工庞杂,以外销为主。
10.兵器、核工业:核工业是核能开发、利用的综合性新兴工业部门。包括放射性地质勘探、铀矿开采、水法冶金、铀精制、铀同位素分离、核燃料元件制造、各种类型反应堆、核电站、乏燃料后处理等。
11.医药、卫生: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制药机械、药用包装材料。
12.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研究铁路、公路、水路及航空运输基础设施的布局及修建、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经营和管理的工程领域。
13.地质、地震、测绘:地球的物质组成、结构、构造、发育历史的研究探测等。
14.邮电、广播电视:邮电业是运用邮电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达到通信目的的物质生产部门,它包括邮政和电信两部分。邮政指的是传递信函为主的通信事业。
15.造船:造船业是指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也是劳动、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机电、钢铁、化工、航运等。
16.林业:林业是指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17.渔业、水产:水产业是从事水生植物、水生动物养殖和捕捞活动的生产部门。水产业的主要特点在于以水域为基地 (包括淡水和海洋),以水产品生产为对象 (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以水产品的养殖、捕捞和加工为经营项目。
18.粮食:栽培各种农作物以及取得植物性产品的农业生产部门,种植业是农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利用植物的生活机能,通过人工培育以取得粮食、副食品、饲料和工业原料的社会生产部门。
19.新闻出版:在新闻、出版与宣传部门从事编辑、记者与管理等工作的新闻学高级专门人才。
20.城市建设:具有城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岗位能力、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
扩展资料:累计工作年限: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所指的累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连续才可以累计,所以,不能额外增加条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参考资料:
1、电工作业
电工行业涵盖了从发电设备、输配电设备到多种用电设备(强电)以及电工基础元件和基础材料在内的制造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焊接,,也称作熔接、镕接,是一种以加热、高温或者高压的方式接合金属或其他热塑性材料如塑料的制造工艺及技术。 焊接通过下列三种途径达成接合的目的。
3、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4、煤矿安全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5、制冷与空调作业
针对制冷空调系统的安装、设备运行、检修和保养及常见故障的处理为作业人员。
扩展资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2、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
3、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参考资料
特殊工种的具体名录: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