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前的11大军区是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武汉、昆明、兰州、成都、福州、乌鲁木齐11个大军区。
1955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决定将原西北、西南、华东、中南、东北、华北六大军区进行扩编。
并按城市和省(区)的名字命名为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昆明军区、武汉军区、成都军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内蒙古军区。
考虑到沿海地区和蒋介石盘踞台湾的特殊情况,1956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将南京军区管辖的福建、江西两个省军区划出,组成福州军区。于是,全国的大军区增加到13个。这是我军历史上大军区机构最多的时期。
在六七十年代,中央军委对大军区作了小幅度的调整。1967年5月,将内蒙古军区改为省级军区,隶属于北京军区。1969年12月,将西藏军区改为省级军区,划归成都军区。
1979年5月,把新疆军区改名为乌鲁木齐军区。这样,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军保持有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武汉、昆明、兰州、成都、福州、乌鲁木齐11个大军区。
扩展资料:
1985年6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在裁军一百万的同时,决定将13个大军区合并为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成都、兰州7个大军区。
将兰州军区与乌鲁木齐军区合并,统一编为兰州军区,军区机关设在兰州市,下辖甘肃省军区、宁夏军区、青海省军区、新疆军区(新疆军区为副大军区级)、南疆军区和若干集团军。主要应对来自西北地区的防御任务,同时可以支援西南的印度、巴基斯坦方向。
将昆明军区与成都军区合并,统一编为成都军区,军区机关设在成都市,下辖四川、西藏、云南、贵州省军区和若干集团军。主要应对来自西南的防御任务。
将福州军区与南京军区合并,统一编为南京军区,军区机关设在南京市,军区司令员向守志,政委傅奎清,下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省军区,上海警备区和若干集团军。统一指挥我华东地区的武装力量,应对来自东海、台湾方向的防御任务。
将武汉军区合并于济南军区和广州军区,统一编为济南军区和广州军区。济南军区机关设在济南市,下辖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青岛警备区和若干集团军。作为我军的总预备队,可以随时支援各个战区的防御任务。
广州军区机关设在广州市,下辖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省军区,后又成立海南省军区和若干集团军。主要应对来自南海和东南亚方向的作战任务。
北京军区未做合并调整。军区机关仍设在北京市,下辖河北、山西、内蒙古军区,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和若干集团军。主要应对来自北方的作战防御任务,守卫我国的政治中心。
沈阳军区未做合并调整。军区机关仍设在沈阳市,下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军区,旅大警备区和若干集团军。主要应对来自东北、朝鲜方向的防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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