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犯罪不是规范意义上的个罪罪名,而是学理上的类罪罪名。我国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规定了八个罪名,即: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385条受贿罪,刑法第387条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9条行贿罪,刑法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2条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3条单位行贿罪。
商业贿赂的定罪是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