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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宜昌市发布《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宜昌城区段水域全面禁捕得通告》,规定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解禁时间另行通知)。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得生产性捕捞;禁止收售非法渔获物。说明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实行全面禁捕应落实得措施,并指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除全面禁捕外的其他措施。

2020年6月宜昌市发布《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宜昌城区段水域全面禁捕得通告》,规定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解禁时间另行通知)。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得生产性捕捞;禁止收售非法渔获物。说明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实行全面禁捕应落实得措施,并指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除全面禁捕外的其他措施。

实行全面禁捕应提前解决好该区域渔民的就业问题和生计问题,可以提前对现有的渔民开展相关职业培训,专门增加一些渔民方面的就业岗位或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确保渔民的转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加强执法和监管的力度等。保护长江渔业资源除全面禁捕外的其他措施:一是针对特定区域建立渔业资源自然保护区,加强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淡水养殖,提高人工养殖的比重,减少对天然渔业资源的破坏;三是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管理,不断改善水质,恢复流域的生态环境等。

故答案为:

对现有的渔民进行一定经济补偿和职业培训,引导渔民就业;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物保护的意识;加大政府管理和执法力度。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定期投放人工培育的鱼苗,实现人工增殖;加强流域水环境管理,不断改善长江流域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