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属于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未向法院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地方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适当在以下时间段到期前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本身的除外:法律文书规定预算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如果是分期预算的,从每次补充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没有规定预算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不做某件事(既不作为义务)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
扩展资料:
全国法院执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执行书中适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适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名或者盖章。
3、执行以能够执行为纠正,如果法院存在消极执行的问题,自法院收到消除申请执行书超过六个月,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