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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公布!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公布!

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29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第六批继承工作)。在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遴选推荐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于增瑞等973名同志为第六批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刘惠杰等1946名同志为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人,现予公布(附件

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第六批继承工作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老师、继承人及其所在单位认真学习《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7〕125号)。组织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教学协议》,附件

2),确保第六批继承工作的启动与实施。二、加强过程管理,带教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继承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继承人平时学习、跟师学习和独立临床(实践)情况的日常管理。三、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教学协议》要求,保证带教跟师时间,如期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四、第六批继承工作各地统一进岗时间不得迟于2017年12月31日,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进岗检查工作。五、中医临床专业继承人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事宜,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另文通知。附件:1.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2.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12月4日附件1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指导老师名单中国中医科学院33人路志正刘志明薛伯寿朴炳奎孙树椿余瀛鳌翁维良仝小林许家松李连达王阶姚乃礼林兰高健生庄曾渊唐旭东史大卓麻柔房定亚安效先冯兴华朱立国胡荫奇肖永庆徐凤芹林洪生薛清录谢雁鸣杨金洪魏雅川宋军杨国华安阿玥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12人张剑晁恩祥李佩文姚树坤阎小萍张洪春史载祥白彦萍李平金明梁晓春张铁忠继承人名单中国中医科学院66人焦娟杨惠卿刘金凤匡武李军栾相佳周雍明张英闫安温鑫柱刘学春谢琪肖宁洪霞王蕾吴皓辛雪艳杨丛旭李贻奎李玉娟张振鹏邢雁伟刘慧敏王少丽陈岩包银兰郭欣璐王建伟魏春秀潘红丽苏博王凤云杜健鹏段文慧郭仁真付中学王鑫杜丽研芮娜何沂贾莉葛琳于杰冯敏山王宏莉赵敏李丽于定荣曾文颖王海云刘硕关念波李鸿涛张伟娜刘光宇谢振年王莹莹韩颖刘理想李志更代金刚雷洪涛李金宝王芳冯月宁王春晖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24人孙晔杨家蕾李得民李颖田鑫祁志荣许卫华杨志云靖卫霞张楠张巍卢桐顾焕李进徐景娜周涛武曦蔼刘宝利宋海姣王晓娟吴群励杨丹任在方王春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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