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游泳池的给水排水设计符合游泳水质、水温、卫生要求和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管理和节约用水,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人工建造的游泳池和跳水池的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温泉游泳池、冲浪游泳池、医疗游泳池、水上乐园等游泳设施时,还应遵守有关规定。第1.0.3条游泳池的给水排水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遵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以及其它有关规范或规定。
第二章水质和水温
第一节水质第2.1.1条游泳池初次充水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第2.1.2条游泳池池水的水质应符合表2.1.2的规定。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表2.1.2
|序号|项目|标准|
1|PH值|6.5~3.5|
2|浑浊度|不大于5度,或站在游泳池两岸能看清水深1.5m的池底四、五泳道线|
3|耗氧量|不超过6mg/L|
4|尿素|不超过2.5mg/L|
5|余氯|游离余氯:0.4~0.6mg/L||化合性余氯:1.0mg/L以上||
6|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ml|
7|总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8个/L|
|8||有害物质||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地面水水质卫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