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委书记的行政级别是正部级,相当于正省级。
省部级正职是行政级别正部级广泛称呼。举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纪委常务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 的机构和部门的正部级领导;
国家正部级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省部级正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民主党派中央委员会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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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由来
省委书记,从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省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省的第一领导人。完全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此前,有一段时间,并不直接称省委书记。那时,一个省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副书记(若干人),省委第一书记为省的一号人物。一个省的省长均为该省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的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
省长一般为省委副书记,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是省委的第二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