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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16年回老家是怎么回事?

蒙冤16年回老家是怎么回事?

2017年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提到杨德武案等多起重大冤错案。这位安徽省南陵县,正在家中休息的杨德武,蒙冤16年,于去年改判无罪,返回老家。

2000年7月,杨德武的岳母吕贵华被杀害,向警方报案的杨却被认定为嫌疑人,之后他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杨德武随后提出上诉,但被驳回,他入狱后不断申诉,坚称无罪。

在狱中,杨德武将能看到的报纸中与冤假错案相关的内容全部裁剪下,粘贴在笔记本中;安徽省两会,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作工作报告时对于冤案的表述,也是他剪报收集的重要部分。每寄出一份申诉材料,杨德武都做了详细记录。16年共寄出了5000多份申诉材料。

2016年,安徽省检察院相继作出三次再审建议后,安徽高院决定再审杨德武案,并于同年11月3日改判杨德武无罪。

对于未来,杨德武没有具体目标,短期要做的有三件事:第一是等着国家赔偿,目前已经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索赔金额890万元;第二是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该案的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最后一件事,杨德武一直挂念在心间已有16年,就是前妻对自己母亲被杀害一直充满着怨恨。“我想找到她,当面告诉她,她母亲真不是我杀的,我真不是凶手。”杨德武说。

杨德武又喜又悲,“喜”的是自己的案件受到重视获得平反,“悲”的是“没想到自己是以这种方式被记录到历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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