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22时,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01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沈阳最新疫情防控情况。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占福,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王萍分别作情况介绍。
近日,沈阳发现多起域外输入疫情,本土续发病例持续增加,社会面感染和隐匿传播风险严峻复杂。11月1日0时至11月23日22时,全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249例,各区县均有报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及时阻断疫情传播,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70号通告,要求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自11月24日0时起至11月28日24时,连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要求广大市民采样前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
通告要求,按照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组织安排,各区居民将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连续核酸检测期间,将严格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美发场所、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文化馆(站)、宗教场所、网吧、室内景区、KTV、歌舞厅、迪吧厅、演出场所、直销体验场所等密闭公共场所暂时关闭;早晚夜市、花鸟鱼市、农村大集暂停开放;餐厅饭店暂停堂食。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错峰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暂行封闭管理,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倡导市民尽量居家办公,减少人员流动。
通告要求,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生产稳定。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大力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控制人员数量。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向社区(村)和单位完成“双报备”,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五不”。对于违反域外来(返)沈人员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疫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决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