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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虎咬伤女子索赔154万 被网友指责想碰瓷

被虎咬伤女子索赔154万 被网友指责想碰瓷

被虎咬伤女子索赔154万引争议。被虎咬伤女子向动物园索赔154万,被指碰瓷。近日,之前被老虎咬伤的女游客近日再度露面,称当时是因晕车下车并非吵架,动物园没尽到管理责任,索赔200余万。在网上引起一片喧哗。

如今的新闻,似乎不连续不反转,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新闻。这不,之前被老虎咬伤的女游客近日再度露面,称当时是因晕车下车并非吵架,动物园没尽到管理责任,索赔200余万。

动物园方也第一时间对女游客的说辞进行回应:“政府的调查报告非常详细清楚,动物园没有责任,也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如果有赔偿的话,也仅仅是出于道义上的。”

的确,关于此事,政府之前已给出了明确的调查结论,指出动物园没有责任。同时,这份报告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很长时间,直到现在并没有人公开表示疑义。

新浪调查频道的投票显示出的舆论风向已经十分明显,92%的网友认为“家属索赔250万不合理”,80.7%的网友觉得“游客应担责”。诸如@Creason_Ma 一样的网友们纷纷表示:“还不如别出来发声呢,让大家渐渐把这家人遗忘,现在又招来骂声一片。”

其实,关于动物园和女游客孰是孰非的问题,在当时事发之后已经争论得够多了。不少人引用了《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而如今女游客再度露面,显然是要在“管理职责”上做文章。但她的言论,却被网友们一一驳斥。

关于因晕车而下车的理由,新浪网友@幸运的马蹄铁 不屑一顾,给出了自己的推理分析:“比较有意思的是她丈夫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只是否认是吵架之类的事情,但不说具体原因,如果真是晕车干嘛她丈夫不早说,作为亲历者不可能不知道他妻子是为什么下车吧,真是被冤枉或者误解了干嘛不早说,这明细不符合常理不是吗?所以说很大可能是自知理亏,想抵赖但怕那女的突然醒来说漏嘴,干脆就支支吾吾保持沉默,现在女的能发声了,赶紧由女方来洗白白。”

关于检票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风息神泪 反唇相讥:“有句很精彩:‘当时只是说不要下车,头和手不要伸出窗外……并没有解释告知单的内容’……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还要解释。怎么解释,用拷的吗?”

关于巡逻员未下车施救,@一千个鱼丸 将心比心:“工作人员说不能下车施救,我觉得没什么错。那种时候下车只能再搭上一条命,我觉得义务已经尽到了,为啥非要别人为了你把命也搭里面,才叫负责任?”

关于赔偿的金额,更是激起一片“碰瓷”的骂声。@我是一个小Pc 讽刺道:“开玩笑,这要是赔了以后不想活的去动物园就好了,一个人为全家拼出个未来!”知乎网友@爱碎觉君 不禁感慨:“不知道是从哪里开的头,现在孩子在学校自杀了去学校闹,在医院死了去医院闹,自己不守规矩被老虎吃了找动物园闹,好像发生了什么意外不闹一点钱出来或者闹的前太少了就是傻、缺心眼一样。我只想说民风淳朴,契约精神,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些,似乎离现实越来越远了……”

舆情汹涌,微信公众号“敬一山”总结道:“看了下各大网站,从新闻的标题到网友的关注点,都存在很明显的偏向——批驳女伤者的晕车说,忽视她提出来的动物园的问题,然后对她提出来的索赔要求冷嘲热讽。这在预料之中,无论是舆论还是此前的调查组,结论大体一致,女伤者要为她的行为和引发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这些朴素的认知代表了一种可贵共识:‘人应该首先学会对自己负责’。”

另一方面,也有网友就事论事,认为女游客提出赔偿很正常:“提出200万赔偿是赵女士及家人的权利,毕竟只是提出赔偿。每个人都要在法律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这个无可厚非。”

知乎网友@坐以待币 从法律角度解释说:“民事起诉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无非是个公开讨价还价的流程,协商不出结果就让法院裁判呗。”另一位匿名知乎网友反推道:“诉求嘛,是正常的,别说200万,200亿都行,动物园给不给,法院判不判是另外一回事。当然,动物园因此也有损失,可以要求该女士赔偿。”

不同于一味地讽刺谩骂,@马进彪时评 给出了 理性的建议:“从赵女士的说辞来看,还是有些强硬,好像自己一定能讨回所谓的‘公道’,但是客观地说,这样的强词夺理只会把事情搞僵,它无助于园方从道义角度给出一些帮助。因为,作为园方来说,完全可以公事公办,以调查结论为办事基础,而等着法律的最终裁决,而如果真是这样,赵女士一家也没有了回转之路。因此,对于赵女士一家来说,说辞还是不要太强硬,也不要太张扬,而应当在承认责任划分的基础上,有话好好话,争取在软化和气的氛围中,多得到一些道义上的帮助,这举许是最实际的一种方式了。否则,每一次的强硬态度,都会使自己本已不多的社会同情系数再降低一次。”

虽然关于此事的社会同情本已不多,但好在还有。@软糖少女夏小暖 就是一位 “心寒”者:“对,女主角是有错在先,而且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但是动物园也有一定的问题,难道一个地方特别容易起火,上面写了警示,禁止点火,这个地方就可以不放灭火器了吗?到出问题了才想着采取措施而不是防患于未然,这是很多制度和管理都存在的问题。还有就是,虽然女主角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索要200万是不对的,但是这并不是促使我们骂她活该、该死的理由,她做错了事,遭受了惨痛的代价,大家就可以肆意诅咒和拍手叫好吗?就算她要钱是不要脸的行为,但你们骂她诅咒她,我真的觉得身为一个局外人看着挺心寒的,不是为她,是为了这个连一点同情都没有的可怕的世界。”

“从社会共同体来看,这是一种必要的善意。那女子犯了致命错误不假,但相比于动物园,一死一伤的家庭是‘弱者’。不对‘弱者’赶尽杀绝,哪怕他们犯了错,不是一种可贵的、值得倡导的伦理吗?” 微信公众号“敬一山”提到的同情来自于弱者,“当然,有人会说这不一样。同情弱者、站在弱者一边,不等于要站在犯了错的、撒谎的、贪得无厌的人一边。我同意,如果那位女事主主动道歉、认错,一份赔偿不要,也许会让大家好接受一点。但生活不是戏剧,我们永远只能接受有道德缺陷的弱者,然后去决定,要不要给这些弱者更多的宽容。”

只是,这位索赔200余万的女游客,到底是不要脸的碰瓷客,还是该宽容同情的弱者,我们还在等待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