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目前,疫情尚未结束。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个别人士隐瞒活动轨迹,不主动报备,最终获刑。据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一男子隐瞒活动轨迹致4人确诊,获刑1年。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男子隐瞒活动轨迹获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显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被告人钟某某无视社区发出的防疫公告,隐瞒自己曾于2020年1月22日去过湖北省鄂州市的事实,在万源市辖区内频繁走亲访友,并参加多次聚餐,还前往大型超市、茶楼等公共场所。同年2月4日,钟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确诊后,钟某某仍隐瞒自己在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谎称期间一家四口均居家未外出,其隐瞒行为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在相关媒体发布“我市已确诊一名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的消息后,部分与被告人钟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陆续向社区、卫生防疫部门主动报告。期间,共排查出并采取医学隔离的钟某某密切接触者106名,其中4人被确诊感染。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宣判后,钟某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抗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