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8月11日,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贪玩公司申请渣渣辉商标被驳回。法院认定“渣渣辉”涉贬低人格含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渣渣辉”一词虽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演员张家辉其普通话不标准把“张家辉”读成“渣渣辉”,但此处“渣渣”字亦被认为是“差”、“烂”等具有贬低人格的含义,“渣渣”二字并不因与“辉”并用而不含有贬义。
因此,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贪玩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贪玩公司坚持没有负面含义
贪玩公司认为,“渣渣辉”商标属于臆造性词汇,“渣渣”本身不具有负面含义,“辉”具有积极含义。此外,公司自2018年起运营、推广“渣渣辉”传奇游戏至今,未得到负面评价,公众看到该商标容易联想到贪玩公司的游戏,而非张家辉本人的形象和作品,贪玩公司没有借助知名演员效应来获取利益的意图和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渣渣辉,起于网络流行词,是香港演员张家辉代言的页游广告,因为张家辉普通话不标准,把“张家辉”读成“渣渣辉”,被网友熟知。
后贪玩公司申请注册“渣渣辉”商标,遭被驳回,贪玩公司认为“渣渣”本身不具有负面含义,“辉”具有积极含义,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进而申请复审。
而北京高院则认为,“渣渣”具有贬低人格的含义,不因和“辉”并用而不含有贬义,核准注册可能会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故维持原判,复审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