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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被判不许离,如何看待这一类父母?

90后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被判不许离,如何看待这一类父母?

离婚原本就是一对夫妻不得已才选择的方式,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也势必会对家庭中的孩子产生一定的影响。一个家庭的破裂,本身就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威胁,因此,如果一定要离婚的话,作为父母的夫妻俩,就更应该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用各种方式,来减轻离婚对孩子的负面影响。然而,在江苏省却有这样一对夫妻,他们不仅离婚,而且还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孩子。

90后夫妻离婚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据了解,该案当事人为江苏镇江的一对90后夫妻。两人于2016年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了女儿。近年来,夫妻感情不和,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并从2020年4月开始分居。

双方矛盾越来越大,妻子刘女士起诉至江苏省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丈夫赵先生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方面没有太大争议,但令人意外的是,二人都不愿意抚养身体健健康康的女儿。

法院最后判决不能离婚对于这样一对将要离婚的夫妻,可能法官也是很少见到这样的情况的。无论夫妻矛盾有多大,大部分离婚的夫妻都会好好抚养自己的孩子,而这对夫妻却不一样,男方和女方各有各的理由和借口,他们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并且都认为对方才是抚养孩子的最佳人选。面对如此情况,法官最后判决这对夫妻不得离婚,他们必须首先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为孩子负起责任,才能有资格离婚。

如此“善解人意”的父母不免让人觉得寒心,自己的亲生女儿,父母竟然都不愿意抚养,他们离婚不离婚我倒是不关心,我更关心他们的女儿能否有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孩子不是想生就生的,结婚原本就是在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缔结的关系,而生育下一代更是在肩负孩子抚养责任的基础上,才有资格去生育。因此在我看来,这对夫妻不仅不适合结婚,更是连最基本做父母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