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时任春光铆焊加工厂厂长赵明利被判入狱5年,并处罚款20万元。2019年1月9日,赵明利改判无罪。历时20年,赵明利终于获得清白,但其早已因病去世。
1994年8月,时为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春光铆焊加工厂厂长的赵明利,因涉嫌诈骗被鞍山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后被逮捕。1998年12月24日,千山区人民法院宣判,赵明利无罪。随后,千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1999年6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赵明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赵明利案改判赵明利因病死亡后,其妻子马英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终,最高法认定,赵明利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亦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诈骗罪。
据了解,赵明利改判无罪的关键点在于,厘清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分析认为,赵明利案改判对于保障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整个东北营商环境的改变,起了一种重要的示范意义。
尽管赵明利已经去世,但因其已被改判无罪,因此可以获得国家的赔偿,但具体数额暂时不详。最高院的最终判决,相信可以告慰赵明利的在天之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