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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被注册为烟草商标,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呢

天眼被注册为烟草商标,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呢

坐落于贵州的“天眼”,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世界最大单口径、最灵敏的射电望远镜,是观测宇宙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也是国家耗费巨资,南仁东等科学家历时22年才打造成的国之重器,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的骄傲,它将引领中国天文走向“黄金时代”。

近年来,一款以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命名的“天眼”牌香烟在市面上销售引发争议。它的整体包装以深紫色为底色,上面缀满璀璨繁星的图案,烟盒正面的右侧刻着“天眼”字样,另一面居中的位置写有英文“FAST”。这款香烟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品。

据悉,该品牌为中烟集团在两年前中国天眼建成之前就抢注成功的,那时天眼之名并不广为人知。而品牌发行地也定在了贵州——天眼所在地。

13日,中国控烟协会公开发布《关于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的呼吁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引起重视,严肃查处云南中烟恶意抢注“天眼”商标事件,并宣告该相关注册商标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商标法》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在烟盒包装上出现“天眼”等国家重点工程、著名地标的形象,并以此营销、推广烟草制品的乱象。国家烟草专卖局应责成下属云南中烟公司,主动注销“天眼”相关商标,尽可能挽回对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国天眼”的名誉损害与对公众情感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