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野狼disco》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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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哪首歌最火?
毫无疑问,宝石老舅的《野狼disco》。
“来左边儿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儿画一道彩虹”。
这首歌几乎刷屏了抖音、微博、各大综艺晚会,甚至登上了春晚, 陈伟霆 、 杨幂 、腾格尔等等明星都翻唱了这首歌曲。
“心里的花,我想要带你回家”,就这样一首全国观众盖章认可的歌曲,最近却因为“抄袭”“版权”等等问题,成为了众矢之的。
而就在前不久,因为武汉疫情的事情,老舅还发微博表示会将歌曲《野狼Disco》的全部版权收益捐赠给在武汉的医护人员家属。
这一个举动,真的很让人暖心。
然而,最近,芬兰的一个伴奏作者出来维权了。
他说自己才是《野狼disco》的伴奏作者,视频里还展示了伴奏的制作过程。
而且芬兰制作人ihaksi还说,他曾把曲子放上网时说过可以免费赠予网友,但不能用作商业用途。
他还出示了一份99美元的授权书,现在版权方的律师也证实了ihaksi的说法:严禁做盈利性商业用途。
甚至有网友说,《野狼disco》每次开头听到的“peew”的音效都是原作者的防盗水印。
这条维权一出来,所有人都把炮火冲向了宝石老舅,说他抄袭侵权,直接钉在了耻辱架上。
甚至连把版权捐给灾区的事情,也被说成是借花献佛。
眼看着事情越闹越大,宝石老舅昨天晚上在微博上回应了关于说他“抄袭侵权”的事情。
这个回应思路其实还是比较清晰的。
第一,解释了“抄袭”这件事情。
这点必须要确定的说,很多媒体都把“抄袭”的帽子戴在了宝石老舅的头上,但无论版权如何,都不是抄袭的问题。
不管是在哪一个平台上面,《野狼disco》这首歌曲的编曲一栏上面写的都是芬兰编曲人的名字。
这首歌的beat,也就是编曲,老舅一直署名的都是原作者,在《中国新说唱》的时候就是这样写的。
而这里面涉及到的一个问题是编曲一栏写的是芬兰作曲人的名字,而在词曲一栏里面,写的却是宝石老舅的名字。
很多观众认定老舅抄袭,是因为对比芬兰作曲人的曲子《more sun》和《野狼disco》旋律,能够听出来99%的相似度。
确实,如果按照绝流行歌曲来说,的确很容易认为是抄袭。
但流行歌曲和说唱歌曲之间是不同的。 因为流行音乐的创作是先有歌,后配伴奏,最后录音。而说唱音乐,是先制作Beat,后写词,最后录音。说唱圈很多的歌,都是买别人的Beat,然后加工说唱部分的曲子,作曲就标自己名。可以说,没有Beat,说唱歌手就没法写歌。
在说唱的概念里,编曲就是芬兰作曲人的《more sun》的Beat,而作曲就是老舅填上的粤语演唱旋律部分还有说唱的flow,这些是老舅的个人创作,这在原来的beat上是没有的。
芬兰作曲家的这首Beat《more sun》在各个国家都有人创作出不同的歌曲,而歌曲beat一样,但每首歌都完全不同。
之前就有人提到《野狼Disco》是抄袭意大利歌手SPOLPA的《DIMMI》的判断,其实这也不是抄袭,而是都用了同一个Beat。
老舅毫无疑问是创作了一首全新的说唱作品,所以抄袭不管怎样,对于音乐人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污点。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给别人带上。
第二,版权问题。
“侵权”与否现在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定论,可能要咨询关于作品侵权方面的律师。
而老舅昨天在微博上详细解释了关于购买beat的相关记录。 首先,他先是买了非独家的beat分轨,购买授权使用。
并详细列出了购买记录。
一般在购买网站上,每首作曲人都可以把自己的beat卖给别人。 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独家的,一种是非独家的。独家的只能卖一个人,非独家的可以卖给很多人。
而老舅购买的是非独家的。在网站上明确显示,非独家的限制里: “可用作录制,无限制网络播放,可商业演出,无限制MV录制,可在网络电台播放等”。
也就是说无论是独家,还是非独家都可以用于商业演出。
可是价钱却相差很多。两者难道没有区别吗?
这就是个隐藏关卡了。在授权许可中,Unlimited只能用于non-profitI(非盈利)和non-commerical(非商业)场合。
授权合同明确指出:所有营利表演性质,综艺节目,演唱会都是禁止的,原则上禁止大型商业营利性的使用。
而在另一份独家合同里,是允许盈利、允许商业演出的。
这大概就是我们所说的贵有贵的用途,有关于性价比的。但是当初老舅买这首歌的时候,只看到使用页面说了可以商业使用,就认为自己没有侵权。
可是芬兰方也说的没错,合同授权许可里明明说了不能用做商用。
而在之后不管是参加《中国新说唱》还是各种商业活动和演出,虽然Ihaksi的名字都标在了《野狼disco》的编曲里,但大多数时候,老舅是没有跟他本人进行沟通的。
这其实是埋藏了一个隐形的炸弹。
所以,侵权这个问题,一直是说唱歌手甚至是很多音乐人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第三,补救措施。
其实,补救措施在11月份,老舅和团队就已经芬兰编曲制作人发了邮件,想要买下他的独家beat的版权。
当时芬兰的编曲人的回答是,不想让他购买独家,因为第一是价钱高,第二是这首beat已经卖给了很多人了。
但是老舅还是没有放弃购买版权的事情,可是过几天,芬兰制作人通知他,这个独家的beat已经被别人花了5000美元买走了。
这个买家是谁呢?
也就是这次给老舅发律师函的玛西玛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公司)。
这家公司刚开始买下版权是想要和老舅合作,还说自己拥有了独家的版权。
内容大概涉及了一些商业合作,利润提成等等,甚至还想让老舅创作一首闽南语的《野狼disco》。
而这家公司所要合作的,以及要老舅做的,产生的效益要远远超过于这家公司所买下的独家版权5000美金。
所以,显然,老舅拒绝了这个提议。
于是,2020年1月5日,玛西玛国际正式委托赵智功律师,向宝石Gem团队、英皇、华为、芝士云及咪咕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将《More Sun》作为伴奏使用。
买了版权的公司现在就是希望老舅方主动回应,从共同角度合理友好协商。而老舅若是想继续在商业场合演唱《野狼disco》,就必须得“获取玛西玛授权,共同合作”。
买版权方的做法虽然有点“不齿”,但版权在人家手里,你确实也没法说什么。
如果双方协商不了,最后就只能走向法律诉讼了。
老舅这次确实是惹了麻烦事,但这件事其实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麻烦事。
尊重原创性,有版权意识,一直是音乐人所必须有的专业素养,不论是免费的beat还是付费的beat,都需要进行沟通和确认,以免出现经济纠纷。只想着事后弥补,只会面对更大的风险。
另外,最近几天的新闻里,看到很多网友过于冲动,网络大环境让很多人失去了对事实的判断力,跟风盲从,说风是雨,不仅仅限于老舅事件。
尊重每一个人,不要轻易否定一个人,更不要恶意批判一个人,这也是每个有思想的人应该必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