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承德市宽城公安局立案查处一起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被刑事拘留,同车的司机彭某由于酒驾被行政拘留12天。
3月13日中午,承德县的司机彭某驾驶小轿车(车牌号:冀HK×8××)带着兴隆县26岁的女子孙某到宽城喝满月酒,二人均不同程度饮用了白酒。当天14时许,彭某开车路过城区迎宾路。此时,宽城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设卡对过往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见到交警查车,彭某心慌下车转身欲离开被民警发现。彭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要求他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后经检测,彭某的血醇含量是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此过程中,坐在副驾驶的女子孙某情绪激动,当场对民警进行辱骂、撕打,并趁民警不备,将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抢走,塞进自己的内衣中。
交警大队民警边控制事态,边向指挥中心汇报。宽城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准备将孙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孙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用言语对民警进行威胁,并在警车上又对民警进行辱骂、撕咬、踢打,分别将两名民警的胳膊和手咬伤,并踢伤两名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