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江苏盐城,一大清早,刘爷爷出门为他生病住院的妻子买早饭。在返回医院的路上,步履蹒跚的他需要通过一条斑马线,可往来车辆无一让行。
通过视频可见,刘爷爷艰难地挪动着身体,试图前进。可谁也没有想到,一辆没有减速的黑色车辆在斑马线上将刘爷爷撞到。这一撞,结束了他的生命。
对于机动车来说,看到斑马线就要自动减速缓行或停下,车让人,让行人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