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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何能对檽康宣判死刑

中国为何能对檽康宣判死刑

糯康为缅甸掸邦人,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集团贩毒首犯,“糯康集团”长期从制贩毒品、绑架杀人等犯罪活动,2011年10月,秘密策划制造“湄公河惨案”,将我国“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搭载13名中国船员的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劫持枪击,致使13名船员全部遇难。

2012年4月25日,中老警方在老挝设下天罗地网,最终将其抓获。

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糯康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按照死刑执行程序,于2013年3月1日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