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晚9时许,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内醉酒驾车,将陈晓凤和张晶晶两名在校女生撞飞,导致张晶晶受伤,陈晓凤死亡。后被闻声赶来的保安和学生截获,在被拦截后,李启铭叫嚣道:“有本事你们去告我,我爸爸是李刚”。
2011年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启铭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庭鉴于李启铭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一年零几个月的徒刑,几十万元的赔偿,人如果能自由选择投胎的话,一定选择李刚,李刚准备荡尽家产也要挽救儿子性命,一定不要选择死者的父亲,他为了自己尽快地进入富人行列,不准备向凶手逃换血债,还大言不惭地说他也是做父亲的,理解李刚,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宰了李刚父子都不接恨。
李刚儿子不判死刑,立即执行!我们首先要报复的是法官!让法官及法官的家人也尝尝车祸的滋味,开车撞人又不是高科技的事情!
我只知道血债血偿,不知道法律,李刚父子猪狗不如的东西,还要求尸检,就是想推卸责任,这样的人不受到最高的处罚,我们只有报复处理此事件的法官。因为是你们滥用法律,造成冤案。像李刚父子处事的态度不判死刑我们永远不能平衡,这样的人不受到最高的惩罚。这笔帐就一定会让当事法官的家人承担。
上面的什么叫 张勇律师的回答,简直是你他妈的扯淡,老子遇到你也让你家人尝尝车祸的滋味,你他妈的,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的家伙!
凡是理解李刚及理解李刚儿子的人都禽兽不如,李刚要求尸检,就是不可理喻的,想推卸责任,凡是理解和支持李刚家人的人都简直是禽兽不如!可耻!是人类的败类!
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