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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医一院爆燃事件嫌犯患有精神病,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浙医一院爆燃事件嫌犯患有精神病,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2021年1月22日,浙医一院6号楼5楼发生一起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该事件造成4人受伤。据悉,该事件的嫌犯患有精神病,因长期就诊不愈而产生报复心理,酿成了惨祸。我为本次事件受伤的人员感到惋惜,对该犯罪嫌疑人表示理解但不支持。

首先从主观嫌犯自身的角度来说,该嫌犯也是可怜人。为什么小编会说对该嫌疑人表示理解?因为该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患有精神病并不是嫌犯的意愿,或许他本不想伤害他人。但是由于他患有精神病,所以导致他看待这个世界的思路跟常人不同。精神病人也是人,只不过他们病了。人在生病情况下理智不清醒,可能做了违背自己本心的事情,但是他也控制不了自己。精神病患者本身也是受害者之一,我认为要怪只能怪精神病本身。患有精神病的人,由于不受他人待见,被他人孤立,被他人嘲笑可能导致他在病情上更加严重。虽然小编对该嫌疑人表示理解但是并不支持他对医院医护人员等人做出的报复行为。医生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诊治病人,虽然没有成功的将病人治愈,但是医生不是上帝呀,他们没有魔法,他们也只是一群普通人罢了。

但是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该嫌犯是令人憎恶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承担自己的责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该犯罪嫌疑人真的患有精神病,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做出了危害社会的行为,经过鉴定后,该犯罪嫌疑人本身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该犯罪嫌疑人是在精神病间歇时候,即该犯罪嫌疑人在心智正常的情况下做出违法行为,那么该犯罪嫌疑人就要负起刑事责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医生尽力诊治病人,诊治好病人便是毕生追求。既然医生想办法救助病人,那对病人来说医生就是恩人,在任何时候我们也不能恩将仇报,恩将仇报便违背了道德准则。

我们看待一件事情不能太过片面,虽然该嫌疑犯是可怜人,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所患的精神病就是可恨之处。虽然不排除正常人在极端情况下也会做出一些对社会有害的事。但是精神病人在正常情况下,也会希望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小伙伴们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我认为精神并不是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法,一定要严惩凶手。不能让这成为逃脱的理由。

太吓人了。精神病患者应该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才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真的是太吓人了。

这件事情让人感觉非常的头痛和非常的无奈,因为患者是有精神病,所以做出的任何事情都是不正常的,所以也是没有办法的。

我觉得有点牵强吧,但不得不说人家是经过调查的,所以这样的一个理由我们也是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