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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基金经理3年非法获利11亿元是否获刑

女基金经理3年非法获利11亿元是否获刑

女基金经理3年非法获利1.1亿元获刑五年。

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的一则案件信息显示,2010年7月到2013年8月,蒋某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行业精选基金投资信息透露给其丈夫王某、其父亲蒋某某。

后由丈夫某、父亲蒋某某等人利用该信息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88只,累计成交金额29.96亿元,非法获利1.14亿元。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审理后,蒋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扩展资料

蒋某犯罪细节

据2019年12月公布的《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判决书》,蒋宁供述称,在其任职期间,父亲有时会问有没有好股票,蒋宁就会向他推荐几只,有时怕他记性不好,还会把股票的名称写在纸上给他。推荐的股票有亚厦股份、金螳螂、碧水源、蓝色光标、大华股份、歌尔声学等几十只股票。

此外,蒋宁任职期间,除在家向其父亲推荐股票时丈夫王某也在场外,平时还会和王某谈论股票,主要聊一些基本面、大盘方面的事情。有时蒋宁出差回来,也会和他聊调研公司的一些情况,觉得调研公司不错时,会顺口说准备买点,但是蒋宁不会和他说其管理的基金买卖股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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