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环保标志已经取消了,但是需要上线检测的车辆,仍要正常进行尾气检测,只是不再发放环保标志,若排放不合格,年审还是过不了关。
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对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中就包括《关于印发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环发〔2009〕87号)》。
87号文件的废止,只是表示机动车排放污染达标在形式上不再以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标示。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包括摩托车)和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包括低速货车及三轮汽车)仍然为黄标车,各地将在车辆数据库中仍然对这部分车辆予以标注并进行重点管理。
扩展资料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原文介绍,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实施以下新政策。
首先,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代表不用去年检,只是简化了一些办理流程,采用了新的检验机制。
另外,环保部门还将鼓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在同一地点,整合优化检验流程、共享检验信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新政策还包括继续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
最后,通知还指出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鼓励、引导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报废更新政策措施,加大对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淘汰工作任务,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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