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即使公司不给你办理辞职,你也可以最多在30天后自动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