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可行。小区的事务,主要是卫生,可由社区收费,雇佣下岗职工、低保户,打扫卫生,清运垃圾。社区管理,省去物业 减少管理人员,节省开支。其他,如外部设备维修,有相关部门负责。户主家内部维修, 自己找人。保安没有用,丢了东西 他们也不管。我们小区就是这种模式 ,管理的很好,大家都很满意。
支持街道办管理物业。物业公司管理物业主要是挣钱,相当一部分服务水平特别差,用电费水费等卡业主。有些还带有恶势力性质。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时常发生。物业公司通常都是高收费低服务。街道办管理小区物业,不存在利润问题。账目做到公开透明,服务到位。 街道办人员都是拿国家工资的,不存在管理人员拿大头干活儿的拿小头儿的问题。只要找到合适的环卫工肯定工作到位,服务到位。业主和街道办之间的矛盾会减少很多。大多数业主肯定倾向街道办管理物业。让不称职的物业公司统统下岗。
坚决听从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号令打倒黑恶势力物业公司,解放全国大小城市社区受物业公司欺压剥削的“业主”,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赞同,物业除了收费就是收费,我住在天津滨海新区怡丰园,这几年因为随便画线收车费一直打架,今年底又开始画了,而且还安装了小区门禁,准备下个月开始收钱了,连有车库的都不放过,说是所谓的管理费,以往因为门禁就各种堵车,打110,看下个月的纷争吧,正事不管,树都死了,小区的该还原了置之不理,早该取缔。
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居委会管理,组织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公开招聘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一律公开公布,使各户业主都有明白的一本帐,就不会造成矛盾的原因发生。帐明得民心,欢喜出点金。聘请好服务,安居才乐业。
可行!由街道社区成立专门的物业服务公司,对辖区需要进行物业服务的小区的保安,保洁,设备维护,车辆管理等等统一抓起来。费用肯定大大降低,减少了矛盾,街道社区又多了收入来源,关键是就业。可以参照一下城市道路上停车管理。
我觉得可行,非常可行,现在物业什么也不管,还要管着业主,街道管最起码是政府为人民服务我相信政府
支持取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全是黑市的闲杂人员承包的。服务态度极其恶劣。坚决拥护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因为街道办事处是政府部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我们小区有627户,而且是老旧生活区,每户一年缴卫生费300,有七大项服务内容,属于业主自治,业委会由居民大会推选产生,主任请两保洁员,费用公示,户内居民自理,一年下来,300有多。保洁员很能干,八小时工作制,小区内什么事都做,工资4千,清运费一年3万多,小区很温馨。工资一年9万6,主任工资2万一年。合计不到十八万,余钱还做点小改小造,大家都满意。
坚决支持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更应该将此纳入硬性的社区管理制度,毕竟是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居民放心,在落实、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制度方面也会按国家规定执行,反之,所谓的物业公司本身属性就是商企式管理,第一指标是利润,何谈业主利益?只有社区直接管理才能真正的维护业主利益,物业费、大型维修基金取之于业主用之业主,造福于社会,这样才是履行基层管理职能、深层次为业主服务的最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