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已经开发了
自1974年起,中国即开始在东海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测,并发现了多个油田。199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用以保护领海的权益等。1995年,新星公司在春晓地区试钻探成功。由于中海油对中国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有专营权,所以此后该地区的油田建设转由中海油负责,新星公司也于2000年被中石化收购。
2003年5月,日本提出,由于春晓气田距离日中中间线仅4公里,因此在该地区的大规模开采会导致吸聚效应,由此日方利益会受到损害,因此日本抗议中国的单方面行动,要求中国停止开发。中国方面则并不承认“日中中间线”的合法性,指两国专属经济区的分界线应处于冲绳海槽。8月19日,中海油、中石化、壳牌公司、优尼科石油公司等五家石油企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包括春晓气田在内的西湖凹陷作业合同,宣布联合开发东海油气资源。
2004年6月,日本外相提出中日应合法开发东海资源,7月,日本派出测量船在中间线日方一侧探测资源。8月,韩国现代重工业株式会社开始为该项目铺设管道,全长470公里。2005年2月,日本再次敦促中国停止该项目,遭到中国明确拒绝。4月,日本政府批准民间企业前往东海开采石油。
2005年9月19日上午9点19分,中国东海上一个钻井平台的井架烟囱喷出了熊熊烈火。这是春晓油气田的第一把火,它意味着春晓油气田进入正式生产阶段。
2005年10月,春晓油气田建成,日处理天然气910万立方米,现时主要供应宁波市区使用,将来扩产后,该气田所产天然气将延伸至上海等地使用。
2007年2月1日,在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出,据香港媒体报道,中国东海春晓油气田已经开始向东部沿海的宁波供应天然气。对此提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但中国有关油气田的开发是在与日本完全无争议的中国近海大陆架进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