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都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处理决定,从字面上看二者相似,实则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驳回起诉是处理的程序性事项,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处理的实体性事项。在一般情况下,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在不应该受理而受理案件以后,法院做出的程序性处理。简单点说,对于不应当受理的案件,首先应该不予受理。如果受理以后就应该驳回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是法院对应该受理的案件,经过审理以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在实体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第二,驳回起诉应该用裁定的方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要用判决的方式。体现在实践中,驳回起诉法院出具的是民事裁定书,而驳回诉讼请求法院出具的是民事判决书。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比较简单,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内容较多,依据是民法实体法。
第三,驳回起诉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10天,驳回诉讼请求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15天。通常情况下,裁定书是不允许上诉的,但是法律规定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
综上,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在适用适用条件,法律依据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