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2、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期末“营业外收入”反映实际或减免的增值税,借方结转后无余额。
税费返还也就是税收返还,是一种政府补助,主要是指政府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采用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方法向纳税的企业返还一定额度的税款。我国的税收政策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中央财政会根据各地的所得税基数,对地方进行相应的税收基数返还。因为国家的税收政策是先征后退,因此当企业或个人缴纳完税额后,如果符合相关的政策,就会收到相应的税费返还福利。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1、有力的推动经济发展。税费返还就相当于让企业少缴税,减少企业的资金压力,来投入到企业的发展和创新中,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国家或政府为了发展的需要,会提供优惠的政策在某些区域中,而税收方面的调整也是其中最有力的;
3、保证企业的竞争力和存活力。税费返还可以适当的减轻企业的生存压力,特别是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又更好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