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选举(European Parliament elections)始于1979年6月,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直选的超国家议会。欧盟各成员国根据分配的名额,通过直接普选选出各自的议员参加欧洲议会。议员的任期为5年。欧洲议会设议长一名,副议长14名,均由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半,可以连选连任。现任议长是来自德国的汉斯-格特·珀特林,2007年1月当选。
各国在736个议席中所占的名额,基本是按人口比例及政治协商分配的,议席最多的德国占99席,而马耳他和爱沙尼亚只有6席。欧洲议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议员们并不是按国籍就座,而是按照不同政治党派的划分就座,所讨论的议题也都是全欧盟层面的,这充分显示了议会的超国家性质。目前,欧洲议会中有7个党团,最大的两个党团是欧洲人民党和欧洲社会党,议席都超过200个。
议会选举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比例代表制举行的,具体选举方式由各成员国决定,但选举日期全欧盟统一。主要的选举方式包括地区和全国的政党比例代表制或单记让渡投票制。下一次选举将于2009年举行。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唯一的一个直选议会机构。但是与一般意义上的议会相比,欧洲议会拥有的职能却少了很多。它主要是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欧洲议会的特别之处在于:自从1979年以来,它的成员是由欧盟成员国人民直选产生。
欧洲议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人权问题和派遣人权观察委员会,如对被揭露的警署或监狱虐待和酷刑事件进行调查,或者提醒一个国家和公众舆论对种族主义或排外思潮提高警惕。
虽然欧盟的两个行政机关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都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条约》却规定欧洲议会每月必须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召开一次会议。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立法准备工作和议会委员会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议会每月只在斯特拉斯堡开4天会,举行常规会议和最终的投票工作,其他所有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虽然欧洲议会多次表示希望自行决定开会地点,之后的多个欧盟条约都规定,欧洲议会的开会地点需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定夺。
欧洲议会选举(European Parliament elections)始于1979年6月,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直选的超国家议会。欧盟各成员国根据分配的名额,通过直接普选选出各自的议员参加欧洲议会。议员的任期为5年。欧洲议会设议长一名,副议长14名,均由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半,可以连选连任。现任议长是来自德国的汉斯-格特·珀特林,2007年1月当选。
各国在736个议席中所占的名额,基本是按人口比例及政治协商分配的,议席最多的德国占99席,而马耳他和爱沙尼亚只有6席。欧洲议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议员们并不是按国籍就座,而是按照不同政治党派的划分就座,所讨论的议题也都是全欧盟层面的,这充分显示了议会的超国家性质。目前,欧洲议会中有7个党团,最大的两个党团是欧洲人民党和欧洲社会党,议席都超过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