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子豪 12月21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邢太安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图片来源:芝士回答 检方指控,邢太安先后利用其担任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共广东省汕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李雯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50余万元。此外,还有共计折合23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小伙伴们应该注意到了,邢太安被指控的罪名中还包含了“行贿”。庭审披露,邢太安为感谢时任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在其职务调整方面提供的帮助,2013年时,他曾前往海南省五指山市畅好乡朱明国的家中送给朱现金500万元。 长安街知事( 发现,2013年这个节点正好是邢太安升任汕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书记之时。 今年53岁的邢 是广东本土干部 ,与朱明国是海南老乡。大学毕业后留校,34岁时就已担任湛江海洋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干部。后又主政过廉江、吴川等地。2010年担任茂名市检察长,后又担任汕头市纪委书记。2014年落马,如今坐上被告席。 此前有报道指出,邢在2010年调任茂名及2011年调任汕头,背后均为朱明国在“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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