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非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以下简称学考折算分),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1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82分及以上,师范类、中外合作类须达到78分及以上。
2.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1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78分及以上,师范类、中外合作类必须达到74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⑴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⑵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⑶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决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⑷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