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机构 2、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派考核机构 3、建立医师账号 4、填报及审核医师信息 5、上报参加考核的医师名单 6、简易程序 7、一般程序 扩展资料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