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骨癌即骨的恶性肿瘤。骨肿瘤是发生于骨骼或其附属组织的肿瘤。有良性,恶性之分,良性骨肿瘤易根治,预后良好,恶性骨肿瘤发展迅速,预后不佳,死亡率高。
恶性骨肿瘤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从体内其他组织或器官的恶性肿瘤经血液循环、淋巴系统转移至骨骼为继发性恶性骨肿瘤。还有一类病损称瘤样病变,肿瘤样病变的组织不具有肿瘤细胞形态的特点,但其生态和行为都具有肿瘤的破坏性,一般较局限,易根治。
病因 良性骨肿瘤恶变(25%): 一旦发生软骨瘤、骨软骨瘤、成骨细胞瘤等良性骨肿瘤,或者是瘤样病变,就应该及时的进行治疗,以免出现发生恶变,形成肉瘤的可能性。
骨癌的发生,可能和它们生物学的特性、病期、手术、感染或者是病理件骨折有关。
化学物质(25%): 某些化学物质、气体污染和吸烟都是诱发疾病的关键因素,由于气体和吸烟造成了污染,使得空气被严重污染,从而碳氧化合物的出现,使呼吸道受到严重的刺激,进一步促进了骨癌的发生。
另外,常吃富含添加剂、色素和防腐剂的食物也容易引起疾病。这些都是骨癌的诱发常见原因。
放射性元素(25%): 治疗其它疾病时长期使用的X射线等放射线照射,也会损伤骨骼,埋下骨癌隐患。另外镭、锶等放射性物质都有可能增加骨癌风险。
遗传因素(25%): 家族有骨癌患者,并不一定导致下一代也会患有骨癌,但相对来说,风险会更高。
检查 早期症状
1.骨癌患者早期会在骨的表面出现一个硬的肿块,有痛或不痛的症状。
2.骨癌患者早期会出现骨和关节疼痛或肿胀,经常在夜间疼痛感加强且不一定与活动有关;疼痛可以是持续钝痛或只在受压时感到疼痛。
3.骨癌患者早期会发生病理性骨折或变形。
4.骨癌患者早期会出现发热、体重下降、疲劳和活动能力下降,这种状况有时发生于晚期骨癌,而有些骨癌通常无疼痛症状。
5.骨癌患者早期有持续且难以解释的背痛,可能只是患背部疾病或背痛。
6.骨癌患者早期有一处或多处骨折,无明显原因,在骨折被治疗后应检查有无骨肉瘤或骨质疏松症。
7.骨癌患者早期的肢体远端会有麻木感,因压迫神经血管。
临床症状
一般症状与其他癌症患者一样有食欲减低、体重减轻、发烧等症状。患部疼痛,关节与肢体有局部肿块及肿胀。
1、患部之关节与肢体运动受限制。
2、患部皮肤溃烂。
3、患部肢体远端会有麻木感,因压迫神经血管。
4、发生病理性骨折或变形。
5、骨癌最典型的症状就是骨痛,如果晚上比白天明显的骨痛时,更需特别注意。
诊断 详细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X线摄片可获得有价值的诊断根据,如病史中的发病年龄对诊断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体检及X线表现中的发病部位对诊断亦有参考意义。
X线表现变化较多,故不能片面地以其为诊断依据。
病理组织学检查虽是具有决定意义的诊断方法,但也并非绝对可靠,因为有多种因素可造成误诊如肿瘤在发展阶段中组织形态差别可能很大,采取的标本不能全面、代表性不够以及制作标本技术中的缺点等均可造成病理诊断的困难。
因此多数学者认为Jaffe所提出的三结合观点即临床、放射、病理三结合是非常正确的,通过三方面医师的共同慎重讨论才能作出确切的诊断。
预防 骨癌西医治疗
对肿瘤切除或刮除并同时植骨均可使患者治愈。患干脊椎者有时需减压加放疗。术后偶有复发需行二次手术。肿瘤可有局部侵袭性,可恶变为骨肉瘤及发生肺部转移。
手术治疗
良性骨肿瘤或瘤样病变以手术刮除或切除为主。
目前常用的手术方法有刮除术、切除术、截除术、骨瘤段肢体切除和远端再植术、截肢术、和关节离断术。
1、刮除术是将包含肿瘤的骨壁切开,将其中的肿瘤组织刮除干净。
本手术适用于掌指骨的内生软骨瘤、骨囊肿、骨嗜伊红肉芽肿和范围较小的骨巨细胞瘤,肿瘤刮除后所遗留的空腔可用植骨块充填。
2、切除术是将向骨外突出生长的肿瘤自其基底部切除的手术,主要适用于骨软骨瘤。
切除应包括该肿瘤的软骨帽盖、包围帽盖的纤维组织和全部基底。
3、截除术是将肿瘤所在的一段骨干整段切除。适用于破坏范围较大的巨细胞瘤和一些低度恶性的肿瘤如纤维肉瘤、软骨肉瘤等。
骨干截除后所遗留的缺损有的不需修补如腓骨近端和尺骨远端,大多数则需要用人造关节、异体骨或自体骨进行修补。
肿瘤段肢体切除和远端再植术是断肢再植术的新发展。将肿瘤所在的一段肢体包括皮肤、肌肉、神经、血管和骨骼整段切除,再将远端肢体移植到近端去。
本手术适用于上肢低度恶性的肿瘤如纤维肉瘤,软骨肉瘤等。
放射治疗
骨癌的放疗原则:根据每个病人的整体病情,确定治疗目的。
1、单纯短期止痛
2、一定时间内控制肿瘤的发展并恢复功能
3、争取完全控制肿瘤达到治愈。
目的不同,放疗的方式、照射范围、时间和剂量也各不相同。
单纯短期止痛者:一般都是活动困难的重症病人,预计生存期不能超过3个月。针对骨转移重点部位,即造成病人最痛苦的病变处,给予1次至数次的大剂量照射(每次40~80Gy),多能很快缓解疼痛。以部分控制肿瘤发展为目的者:这类病人预计生存时间可能在半年以上。
对骨转移发生在脊椎或骨盆等重要部位的病人,为防止其发展至病理性骨折、压迫神经等严重并发症;或对已发生病理性骨折和神经功能障碍者,为了控制其继续恶化或促进其恢复,给予30~40Gv/2~4周。进行根治性放疗者:照射野应超出病变一定范围,注意保护周围正常组织器官,给予放疗量50~60Gv/5~6周。这类病人在客观上有争取长期生存或治愈的可能,常需合并应用其他抗癌疗法。
化学治疗
烷化剂、抗代谢药、抗菌素、生物碱和激素等。
生物免疫治疗
CLS生物免疫治疗是继手术、放疗、化疗之后第四大新型治疗方法,是对传统治疗方法的有力补充。
骨癌中医治疗
当前疾病暂无相关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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