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年检通告,供大家参考!
年检通告范文一
辖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年检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年检效率,现将市辖企业办理2012年度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检范围和起止日期
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到我局办理企业年检。提交年检材料日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二、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 、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副本)、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上年度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下公司在年检中须提交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设立的有限公司;(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两虚一逃】行为的有限公司;(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其他企业。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1—4项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各种副本、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须签署姓名。
8、冠【胜利油田】名称企业须提交胜利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务处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9、根据中组部、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要求,所有私营企业均需填写并打印《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在网上年检窗口填报),待网上年检预审通过后,连同打印的《公司年检报告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10、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民间资本管理、资金互助、投资、投资咨询字样的,须先到金融办出具监管意见函。
三、2012年度企业年检全部通过【网上年检】。企业可登录【XX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年检。流程如下:企业端:登录【XX网】网站【网上年检】窗口,按【网上年检】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工商部门端:年检人员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点击【预审通过】;不合格的点击【预审驳回】(注:特殊驳回的,企业只能申请书式年检),企业补正填写内容后,可再次提交,驳回后可多次申报,直至合格;—→企业端:企业打印网上年检报告书,按网上《企业年检须知》的要求, 持相关材料到工商年检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大厅)提报书面材料。
四、年检时限,企业【网上年检】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在接到《预审通过通知书》后,请于5日内提报书面材料,年检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未申报。
五、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检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限期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年检期间,凡企业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于在年检中为企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我局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将该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
七、年检审查。对已经通过年检的企业,我局将组织力量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企业有关注册登记事项与事实是否相符。企业要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如发现填报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年检通告范文二
鱼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限期年检通知书
山东邦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截止目前,你单位尚未接受2012年度企业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8月15日前向我局申报、办理2012年度年检手续,并接受逾期年检违法行为的处理。6月30日前批准延期年检的企业,若未在批准延期时限内参加年检,一律按逾期年检违法行为予以处理。企业已进入清算或者破产程序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参加企业年度检验。
联系电话:15725917566、15725912398
鱼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年检通告范文三
一、年检对象凡重庆市行政辖区内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属年检对象,包括:①出版物印刷企业,②内部资料印刷企业,③专项制(排)版、装订企业,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⑤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⑥复印、打印经营户。
二、时间安排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区县局】)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即可在辖区内开展印企年检工作,截止时间2012年2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三、年检条件(一)遵守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主动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符合印刷企业基本条件并正常生产经营; (四)五项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五)严格执行委印备案、承印登记等相关规定; 符合上述要求的,我局及各区县局将尽快予以年检;反之,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调整经营范围、暂缓年检、停业整顿或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四、年检要求(一)年检工作由我局和各区县局分别组织开展,企业按发证机关直接在我局或区县局进行一次性年检。(二)企业及经营户须携带如下材料进行年检,凡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1.《印刷企业(或复印、打印经营户)2012年度核验表》一式两份,须填写完整; 2.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受奖励和处罚情况;国内外新旧设备使用、引进情况,产品质量(须提供送检和抽检数据),开展ISO9000、ISO14000及绿色印刷认证等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如实报送统计数据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情况;上市情况;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以及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3.《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4.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其它须提供的手续,包括:包装装潢印刷企业,须提供3个以上品种的整套承印手续复印件,包括《工商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三)年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年检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四)按照市、区(县)两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须执行双向备案的要求,一式两份的年检表,一份审核部门留存,一份备案。经我局年检的企业,其年检表于2013年3月6日前按辖区统一交付各区县局备案;经各区县局年检的企业,其年检表于2013年3月6日前统一报送我局备案,并同时报送工作总结(包括情况综述、存在问题、建议等)和《2012年度区县局年检汇总表》。(五)为保证全市印业数据准确,区县局在统计时,请按管理类别分类(即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避免重复统计。(六)凡逾期不报送有关年检材料的企业,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注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谌诚祝国清联系电话:85182637 地址:合川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东区文广新局产业科51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