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列举了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是可以查得到的,列入后就要面临不利的后果。那么,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会有什么后果”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是很多的,比如禁止高消费、信用惩戒等等。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