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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十二刑结局什么意思?

大清十二刑结局什么意思?

大清十二刑结局常规是这样理解,爱新觉罗·胤裪(1685-1763),康熙二十四年乙丑十二月二十四日寅时生,庶妃万琉哈氏即定妃出。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封贝子(时年24岁)。六十一年十一月,与受末命。十二月,晋履郡王(时年37岁)。雍正元年十二月,以不感激效力,降贝子(时年38岁)。二年六月,再以事降镇国公(时年39岁)。八年五月,复晋履郡王(时年45岁)。十三年十月,授宗令。十一月,晋履亲王(时年50岁),管礼部事。乾隆三年正月,罢管部务。十八年正月,授议政大臣。二十八年癸未七月二十四日未刻卒,年七十有八,谥懿。康熙末年任镶黄旗满洲都统,很受重用,也很有权,但没有结党谋位。雍正刚即位,封胤祹为履郡王。不久,借故将其降为“在固山贝子上行走”,就是从郡王降为比贝勒还低的贝子,且不给实爵,仅享受贝子待遇。不久,又将其降为镇国公。乾隆即位后被晋封为履亲王。这位胤祹较之其他兄弟气量大,一直活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享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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