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直系血亲,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直系亲属包括:
1、祖父母。
2、父母。
3、子女。
4、孙子女、外孙子女。
5、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以外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如配偶的血亲,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